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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专项整治】关于整治重复医疗检查检验、违规收费问题的监督举报公告
关于整治重复医疗检查检验、违规收费问题的监督举报公告
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,深入纠治重复检查检验和违规收费问题,办好群众身边具体实事,维护医保基金安全,现将江津区第二人民医院整治重复医疗检查检验、违规收费问题的监督举报方式公布如下:
一、监督内容
(一)重复医疗检查检验问题
1.无依据检查检验、重复检查检验:不符合病情变化、急诊急救等特殊情形而进行的检查和重复检查;
2.违规开展样本外送检测:违反《重庆市医疗机构外送样本检测管理办法(试行)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条规定开展外送样本检测等行为。
3.对外院已做且结果符合互认条件的检查检验项目,未遵循互认规则,强制要求患者重复检查。
4.可能诱导过度检查的考核指标或绩效分配方式:“开单提成”,业务收入指标与医务人员收入直接挂钩等行为。
(二)违规收费问题
1.实施重复收费、分解收费、挂靠收费、超标准收费、串换项目收费、自立名目收费等违规收费方式。
2.医嘱与收费项目不符,将未施行的检查、检验、治疗、诊疗项目或药品、耗材记入医疗费用的行为;存在检查检验项目收费与医嘱单、报告单、费用清单“三单”内容不一致情形。
3.采取套餐式捆绑收费检验检查收费。将原本应单独收费的检验检查项目打包成一个套餐进行收费,或者将多个项目合并为一个项目进行收费的行为。
二、举报渠道
举报电话:023-47340086
电子邮箱:jjeyjw@163.com
“码”上投诉:
来访地址:行政楼三楼纪委办
三、举报要求
举报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举报,不得捏造事实、制造假证、诬告陷害他人。举报材料应包含被举报人信息,举报的主要问题,尽量附上证据材料。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,如发现江津区第二人民医院医务人员存在上述行为,可通过上述举报渠道进行反映。
重庆市江津区第二人民医院
2025年7月23日